采购分类:冶金工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1#—5#高炉重力除尘器改吸排车输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GGF-2021-GC-303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1#—5#高炉重力除尘器改吸排车输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 56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项目概况: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1#—5#高炉重力除尘器改吸排车输灰工程。拆除1#—5#高炉重力除尘器原有输灰系统,全部改成吸排车装置卸灰。在原有重力除尘器灰仓底部锥段两侧各加一个卸灰管道,卸灰管道下部各增加1个缓冲罐,缓冲罐底部安装吸排车装置,考虑到重力除尘器中含有高炉煤气,还要增加氮气罐、均压放散管、煤气检测、检修平台、缓冲罐支撑平台等装置。
招标范围:包括从1#-5#高炉重力除尘器灰仓两侧开孔位置到下部吸排车装置出口处全部设备、材料、配套件(包括电控设备、电缆、桥架、线、管等)及其设计、安装、调试(包括土建工程)。本工程采用取电制,招标方提供电源接口,其余部分全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对本工程的完整性负责。
建设地点:凌钢厂区
计划工期:2021年09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申请人姓名: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资质条件: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6、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保留意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7、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承担过1个以上高炉除尘系统或配套的气力输送系统工程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竣工验收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4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3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联 系 人: 张艳君 、孙向东
电 话: 0421-6838906 、 6838044
电 子 邮 件: lgzyj1240@163.com
开 户 银 行: 工行凌北分理处
账 号: 071302480922100369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苏进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