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安全评价
凌钢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钢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已由 凌钢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LGGF-2024-FW-3077]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招标范围: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资源综合利用1x40MW发电项目、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炉装备升级绿色发展改造项目(此项目中煤气净化系统需单独进行验收)、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改造(二期)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浓盐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炉装备升级配套解冻库项目、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炉装备升级公辅工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铁厂3#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工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铁厂2#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工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项目、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超低排放改造完善项目、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厂料场区域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工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厂麦窑区域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工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轧厂新建麦尔兹窑、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5MW发电机组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含安全设施设计评审)。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料材质 |
采购数量 |
计划备注 |
需求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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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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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评价导则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出具5个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各6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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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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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项目(含安全设施设计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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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评价导则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出具12个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各6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各6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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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3年内承担过冶金企业安全评价业绩合同,被评价企业规模为大型企业,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含金属冶炼),其他要求:公司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或研究员级高工)不少于2人,以上人员需是本公司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投标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评价师不少于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2人,以上人员需是本公司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16时36分40秒至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电 话: 0421-6838905 、
电子邮件: by414502@163.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招标采购相关环节部门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21-6838903 0421-6838904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