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评估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招标范围:按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涉及评估范围一座4.3m焦炉及其配套化产、罐区及废水处理等附属设施。
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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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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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当是符合国家规定、能够满足招标项目要求、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有近5年炼焦或化工行业相关业绩(主要附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作范围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相关文件等)。,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11日08时01分26秒至2022年05月20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0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电 话: 0421-6838906 、0421-6838264
电子邮件: by414502@163.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