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财务服务
研发费用归集及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研发费用归集及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项目概况:对凌源钢铁集团/股份2022年度和2023年度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及备查资料;从2023年初开始指导招标单位完成2023年凌钢集团/股份研发费用相关的立项审定、审批、每月向国资委等部门进行研发费用数据报送归集指导,指导每月每个项目研发费用归集并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及备查资料、进行相关人员培训,达到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能够独立完成上述工作,并配合完成统计、财务等部门后期查帐的解释工作。
招标范围:对凌源钢铁集团/股份2022年度和2023年度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及备查资料;从2023年初开始指导招标单位完成2023年凌钢集团/股份研发费用相关的立项审定、审批、每月向国资委等部门进行研发费用数据报送归集指导,指导每月每个项目研发费用归集并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及备查资料,对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达到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能够独立完成上述工作。质量要求:按会计口径归集研发费用,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研发投入统计按照国家税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发布标准、规范进行归集,满足辽宁省统计局研发投入统计报表要求。按照2022年7月下发辽工信科技[2022]144号《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填报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确保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新产品销售收入以及利润等数据符合评价要求,其中202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需达到2.5%-3%(该指标根据凌钢生产经营情况,可适当调整),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需达到10%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需达到24%以上。2023年不低于上述要求,具体比例根据企业当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料材质 |
采购数量 |
计划备注 |
需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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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研发费用归集及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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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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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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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研发费用归集及完成相应财务辅助帐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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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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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钢铁行业研发归集的相关业绩。,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是符合国家规定、能够满足招标项目要求、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当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3日08时19分57秒至2022年11月1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6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电 话: 0421-6838906 、0421-6838154
电子邮件: by414502@163.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