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建筑工程
凌钢超低排放改造(一期)—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GGF-2020-GC-30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钢超低排放改造(一期)—零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 1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项目概况:凌钢超低排放改造(一期)—零星工程。
招标范围:格栅工程:厂区主干路两侧格栅,4#、5#高炉炉本体格栅,4#高炉高架桥护栏;涂料工程:部分建筑物、外露混凝土支架粉刷;1-4#高炉出铁口封闭;沿路除尘器、风机设备本体的防腐保温;主路临路建筑物落料点封闭(部分)等零星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近三年内承担过冶金单体施工的工程项目,投标方提供不少于2份总承包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近三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09月0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联 系 人: 张妍、张艳君
电 话: 0421-6838387、6838906
电 子 邮 件: 2360132306@qq.com
开 户 银 行: 凌源市工行凌北分理处
帐 户 名: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0713024809221003697
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