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冶金工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原料厂渣场除尘器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原料厂渣场除尘器改造工程 项目,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计划工期: 2021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3 项目概况: 采用湿式水除尘器的方式对原料厂渣场除尘器进行改造 。
2.4 招标范围: 拟新建一套湿式水除尘器系统。包括除尘器本体、3个移动渣坑捕集罩、除尘管道等与除尘系统相关的其他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等,本工程为总包工程,含所涉及的所有土建工程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钢渣处理场水除尘器工程或烧结一次混料系统水除尘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 、技术协议、竣工验收证明及检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 ,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本章第3.1项资质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8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lgzb.lgjt.com.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8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 编: 122504
联 系 人: 孙向东、肖木林、谷崇涛
电 话: 0421-6838044、6838389、6762320
传 真: 0421-6762324
邮 箱: lgzblgjt@163.com
2021 年 0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