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其它仪表
双气路粉尘采样器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气路粉尘采样器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招标范围:能源环保部用双气路粉尘采样器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料材质 |
采购数量 |
计划备注 |
需求人 |
1 |
C0079581 |
双气路粉尘采样器 |
台 |
FC-4 |
|
2 |
|
王立国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资质。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业绩要求:已是凌钢合格供应商,且与招标人招标内容有过相同或类似供货业绩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投标函;无相关业绩的投标人,提供2年以上相同或相似产品供货业绩,需相应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07时49分09秒至2021年11月17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08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电 话: 0421-6838906 、0421-6838128
电子邮件: 5926272@163.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