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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双流板坯中间罐(含罐盖)耐材包保[LGGF-2024-HW-3101]-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07:02:15  浏览次数:

采购分类:中间罐耐材整体包保

新双流板坯中间罐(含罐盖)耐材包保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双流板坯中间罐含罐盖耐材包保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凌钢厂区

2.2 计划合同履行期限

2.3 招标范围钢轧厂板坯中间罐耐材包保(含罐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提供3年内的双流板坯连铸中间罐耐材包保业绩1个(含)以上,要求上传承包合同、技术协议及对应发票。必要时,凌钢可对投标单位的业绩和包保情况进行考察确认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4 09 24 10 30 分至 2024 10 09 10 30 分,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lgzb.lgjt.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0 17 1030分,地点为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    

邮编:122500                    

联系人:孙铁军王琪皓             

电话:0421-68381290421-6838117

传真:0421-6762324              

邮箱:lgzblgjt@163.com           

 

 

 2024 0924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材料材质

物料描述

采购数量

1

A0002033
物料图纸

新双流板坯普钢中间罐(含罐盖)耐材包保

吨钢

 

 

 

500000

2

A0002034
物料图纸

新双流板坯品种钢中间罐(含罐盖)耐材包保

吨钢

 

 

 

900000

 

 

 

 

 

 

 

 

 

 

新双流板坯中间罐耐材包保技术协议

发包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包保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和---(以下简称“包保方”)就新双流板坯中间罐耐材包保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包保范围

1.  提供板坯中间罐永久层打结用的浇注料,并负责打结、烘烤、维护和修补。

2.  提供中间罐工作衬所用耐火材料,包括干式料、冲击砖、中间罐座砖、中间罐上水口、整体塞棒、接缝料、灌缝用细尖晶石等并负责砌筑;提供双流板坯配套挡渣墙、挡渣坝并负责砌筑;提供双流板坯的盲板。在发包方所属钢轧厂管理下进行中间罐的倒运工作。

3.  负责对下线的中间罐的翻罐工作,并按发包方所属钢轧厂要求将余钢、残渣运至指定地点,做好记录。

4.  负责使用发包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安装、维护快换机构,检查中间罐启闭机构等。

5.  提供中间罐罐盖,并负责对中间罐罐盖进行安装、拆卸、清理、维护

6.  提供浸入式水口烘烤箱及中间罐永久衬补罐用的耐材并负责施工和烘烤。

7.  负责保管发包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并回收可利用的使用过的备品备件。

二、   包保方法:

1.  包保价格为吨钢结算。

三、   工艺技术要求

1.  有关名词解释

1)单罐罐龄:一个中间罐从开浇到停浇的时间。

2)月平均罐龄:当月该连铸机生产普钢/品种钢分别所用的中间罐单罐使用时间之和与所用罐数(烤塌的中间罐不进入该数据统计)的商即为月平均罐龄,以下简称平均罐龄。

2.  罐龄要求

普钢中间罐:

1)生产普碳钢单罐罐龄≥20h

2)生产低合金钢(非含铝)单罐罐龄≥16h

平均罐龄≥16h

品种钢中间罐:

1)生产含铝钢单罐罐龄≥15h

2)平均罐龄≥15h

3.  提供干式料理化指标及性能应符合《YB/T4640-2018中间包、感应炉用耐火干式料》标准要求品种钢中间罐工作层使用干式料(包底、包壁、渣线)理化指标要求wSiO2)≤5%wH2O)≤0.5%

4.   干式料工作层使用后最薄处残余厚度≥40mm

5.  中间工作层单条横裂纹宽度不允许超过3mm,长度小于800mm,数量不允许超过2条;单条纵裂纹宽度不允许超过5mm,长度小于800mm,长度小于800mm的纵裂纹不允许超过5条;横、纵裂纹交叉的不允许超过2处,超出上述要求的禁止上线使用;打结好的中间工作层不允许二次打结,二次打结工作层的中间禁止上线;特殊情况经发包方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6.  中间罐罐盖技术质量要求

1)保证中间罐的密封效果良好

罐盖变形量>50mm、锚固爪脱落、浇注料脱落严重(面积>100cm2)等情形的罐盖,不得上线使用

罐盖与罐体、罐盖与罐盖之间,原始缝隙宽度不允许超过30mm,原始缝隙处需有中间罐耐高温含锆保温密封件密封。

③罐盖上线前必须将残钢、残渣、松动耐材块、氧化的铁皮等清理干净。

2)罐盖在烘烤和使用过程中,中间罐罐盖材质稳定,不允许打结料脱落影响生产使用及污染钢液,不允许出现因罐盖耐材问题导致的堵流现象。

3)罐盖实物与图纸尺寸一致,未经使用方允许,供方不允许改动。在每套罐盖(每块)的外弧侧标明供货量顺序号。

4)左右罐盖预埋钢管具备吹氩功能。

5)中间罐罐盖符合强度要求,保证操作工在罐盖上作业安全。

7.包保单位与钢轧厂共同确定现场及在途的符合中间罐罐盖技术质量要求的中间罐罐盖数量,在结束包保时,现场符合中间罐罐盖技术质量要求的罐盖数量应与包保前保持一致。

8.稳流器、挡渣墙、挡渣坝使用寿命与罐龄同步,使用后无侵蚀干式料层现象。

9.座砖、上水口使用寿命与罐龄同步,使用后无粘罐现象。

10.中间罐永久层更换要求

1)使用寿命1100h

2)局部损坏掉块面积大于总面积的20%以上,损坏深度达40-50%以上。

3)永久层表面熔损深度达50mm以上。

11.所使用的耐材不污染钢水,符合环保要求。

12.包保方不许擅自改变工艺及功能耐火材料图纸,如有更改或包保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更改或采用前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试验和使用。

13.包保方在包保期间更换耐火材料供应厂家需书面通知发包方采购销售中心和钢轧厂,经过许可后方可使用。

14.有形状尺寸要求的耐火材料外型尺寸必须与图纸相符。

15.上水口不偏斜,水口间距与铸机的流间距相同。

16.上线中间罐升降机构与罐体结合牢固,升降灵活,横臂摆角在5度以内,升降轴下行程大于100mm,上行程大于60mm

17.快换机构安装维修维护执行《中间罐水口快换机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

18.中间罐打结砌筑操作规程及打结工艺,由包保方提供发包方,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

19.对中间罐排气孔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排气畅通。

20.包保方必须保证中间罐在单罐罐龄内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出现罐红、漏罐或因包保方原因导致其它安全、生产、质量事故。

21.包保方确保中间罐正常周转使用。

22.按发包方要求对备品备件进行使用、维护及回收。

23.按发包方要求备足塞棒、各规格水口等功能耐材,保证15天库存量。

24.耐材批次更换必须通知包保方,并确保耐材质量稳定,防止影响生产。

25.包保方要积极配合发包方中间罐新技术开发工作。每批料包保方提供理化指标检测报告单3份,采购销售中心1份,钢轧厂2份。

四、   双方责任

1.  包保方责任

1)严格遵守发包方钢轧厂工艺技术要求,认真执行中间罐水口快换机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的内容及中间罐打结砌筑、烘烤等规定。

2)自备浇注料、干式料、座砖、中间罐上水口、整体塞棒、罐盖等耐火材料,并负责打结砌筑安装

3)设计并提供干式料胎具,自备搅拌机、振动电机、风镐、电焊机等辅助设备和工具,并负责维修和维护。包保方提供的干式料胎具、搅拌机、振动电机、风镐、电焊机等设备和工具,所有权属于包保方,合同终止后退回包保单位

4)整体塞棒、座砖、中间罐上水口、整体挡渣墙、稳流器、罐盖等定型耐火材料,必须按发包方审核通过的图纸加工制作。

5)对中间罐升降启闭机构进行安装、维护和维修,合理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备件,杜绝浪费。

6)按照发包方的设备操作要求正确使用翻罐机及倾翻除尘设施。

7)负责中间罐使用过程永久层铆固件及水口定位装置的矫正和焊接。

8)按发包方的要求将下线后的中间罐余钢及耐材翻到指定位置,并对罐体、耳轴、罐盖使用情况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9)中间罐砌筑和在线维护人员跟班作业。

10)自备有资质的天车工,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11)鉴于发包方现场狭窄的实际情况,包保方自行解决物资存储场地,物资装卸、倒运等。

12)在发包方所属钢轧厂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包保区域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

13)中间罐罐盖按要求存放区域定置摆放,要求摆放整齐

14使用过程中发生供货范围内材料异常情况,包保方接到通知立即到现场确认。

15废旧包装袋、木托盘包保方可自行回收,但要遵守凌钢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如出现违规情况除按凌钢相关规章制度处罚外,回收即刻叫停

2.  发包方责任

1)提供纳米微孔隔热板、多晶纤维隔热板、中间罐耐高温含锆保温密封件。

2)负责对包保方提供的中间罐打结砌筑操作规程及烘烤工艺进行审核确认。

3)提供施工所需的烘烤介质及风、水、电、气等接口。

4)提供天车的使用和维护,不提供人员操作。

5)负责用拆包机进行中间罐永久层的拆除。

6)负责对中间罐钢结构进行维修。

7)发包方对包保方设计的干式料胎具等图纸进行审核确认,对包保方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案进行评估和确认。

8)提供中间罐耐材图纸。

9)发包方负责对包保方施工、砌筑等监督和检查,决定是否甩罐(以永久层拆除为准)。

10)发包方负责对包保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操作、标准和效果的特殊情况进行纠正。

11)提供中间罐罐体,塞棒启闭机构、快换机构、余钢盛装装置、备件等。

12)发包方负责包保数据的记录和统计,准确记录罐号、包保单位,上线时间,使用情况,下线时间,维护等情况。

13)因产品质量、操作、管理等原因达不到协议要求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包保方的包保。

14)发包方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包保方进行包保区域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

五、   安全管理

1、包保方施工前必须与发包方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危险危害因素防范交底书。

2、执行公司及钢轧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六、   结算依据、其他约定及违约责任考核

(一) 结算依据:

结算依据为发包方每月合格钢坯产量、所用中间罐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包保价格,按月统计、结算。以发包方记录和出具的报告为准。当月包保费用减去当月技术指标、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扣款为应结款项。

1、包保价格付费按每月合格钢坯产量乘以包保价格计算。

2、技术指标扣款按当月下线中间罐情况计算:

1)普钢中间罐:平均罐龄达到16小时的,依据“其他约定及扣款条款”中相应条款进行考核。因包保方原因平均罐龄超过14小时但没达到16小时的,依据“其他约定及扣款条款”中相应条款的考核额度双倍考核(给发包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仍按单倍考核)。平均罐龄低于14小时的,按合同价格的50%结算。

2)品种钢:平均罐龄达到15小时的,依据“其他约定及扣款条款”中相应条款进行考核。因包保方原因平均罐龄超过11小时但没达到15小时的,依据“其他约定及扣款条款”中相应条款的考核额度双倍考核(给发包方造成的直

接损失仍按单倍考核)。平均罐龄低于11小时的,按合同价格的50%结算。

3、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单罐罐龄低于工艺技术要求不参与月平均罐龄计算。

4、包保方中标后自行组织打结中间罐永久层后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后按中间罐永久层更换要求进行永久层的更换打结。包保单位未按中间罐永久层更换要求进行永久层更换打结,钢轧厂按当月产量的85%出具产量报告。

5、因发包方原因提前下线,没达到标准平均罐龄90%寿命的中间罐,补偿方法如下:补偿数量(普钢)=16小时*90% -实际罐龄)*当月台时平均钢产量;补偿数量(品种钢)=15小时*90% -实际罐龄)*当月台时平均钢产量;价格为对应合同价格。

(二)其他约定及扣款条款:

1.  包保方在试验成功后使用的所有耐材需与试验期间保持一致。包保期间,经发包方同意,包保方可以试用其他产品。如果产品试用合格,可更换为试用合格后的产品。如果试用不合格,包保方需继续使用产品。

2.  包保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改变工艺、材料、更换耐火材料供应厂家,造成发包方损失的,5000/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包保方应支付5万元以上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方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终止包保。

3.  有形状尺寸要求的耐火材料与相应图纸不符,或耐火材料质量不合格扣款2000/次。

4.  包保方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发包方提供设施设备损坏的,要无条件恢复,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并视设备损坏程度,扣5002000/次。

5.  包保方中间罐砌筑、安装维护及耐材质量不合格但未影响生产的扣5002000/次。

6.  在包保过程中因包保方(包括耐材、砌筑、安装和维护)原因造成的丢流扣2000/次,造成的非计划停浇事故扣5000/次,给发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包保方承担。

7.  如因包保方原因导致重大事故如严重漏罐等,发包方有权终止包保合同,并取消其包保资格。

8.  包保方要按发包方生产节奏的需要组织中间罐打结、砌筑和烘烤,保证下线中间罐从中间罐车吊离后1小时内备用中间罐准备到位,造成线上备用中间罐罐车待罐的,500/影响生产的10000/每小时。

9.  因包保方原因造成铸坯质量问题,未出现实物废品的扣100/吨钢;造成实物废品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考核。

10.      中间罐耳轴、罐体、罐盖检查不到位,带隐患作业,视情节扣1001000/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1.      中间罐罐盖所有权归包保单位所有,包保方包保结束,现场剩余符合中间罐罐盖技术质量要求的罐盖数量与包保前一致,其余退回包保单位,数量缺失扣15000/块。

12.      中间罐排气孔维护不到位,造成排气不畅通,扣200/次,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应事故考核。

13.      正常下线的中间罐工作层残余厚度达不到技术要求,扣300/罐次。

14.      中间罐罐盖不满足技术质量要求视情节500-2000/次。

15.      未按发包方要求对备品备件进行使用、维护及回收,造成浪费,视情节轻重扣1002000/次。

16.      因中间罐耐材质量造成的生产事故,包保方接到通知后到现场进行确认,并立即对相关产品进行整改,对于重复性事故可视影响程度取消厂家承包资格。

17.      包保方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及钢轧厂安全、现场、环保、治安、保卫、劳动纪律等方面相关管理制度,对未达到管理要求的事项,将按照相关经济责任制或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七、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招标要求

 

钢轧厂:                               生产制造部:

 

采销中心:

 

                   

 

 

 

 

 

 

新双流板坯中间罐试验方案

1.试验数量:3

2.发包方提供试验条件。

3.包保方提供相应的整体包保中间罐,满足《新双流板坯中间罐耐材包保技术协议》及现场安全生产工艺要求。

4.第一个试验罐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正常下线,包保方继续另两个罐的试验;非正常下线,若因耐材质量或施工问题导致罐红或停机事故的,钢轧厂将出具包保不合格的报告,若出现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包保方可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再进行试验。

5.第二、三个试验罐均满足技术协议罐龄及相关要求,试验合格。

6.在试验期间包保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踪试验,否则不予试验。发包方在试验后写出试验报告。

7.试验周期(包保方中标后至完成中间罐试验时间):周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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