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钢包耐材整体包保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优特钢厂120吨转炉耐材整体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凌钢厂区优特钢厂(2#、3#)转炉。
2.2 计划合同履行期限:。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优特钢厂120吨转炉耐材整体承包项目,计划承包周期为一个炉役,承包内容包括转炉砖形设计、耐材、砌筑、日常维护等。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 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提供),所提供的炉衬耐材必须为承包单位自主设计和生产;提供正在进行整体承包的、不同钢铁企业的、120吨及以上转炉耐材承包业绩3份,附对应的技术协议和2024年9月份以后开具的发票,近五年内无漏炉等恶性生产事故等劣迹,需申请方书面加盖公章承诺,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请申请人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lgzb.lgjt.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18 日10时30分,地点为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 编: 122500
联 系 人: 谢海涛、王琪皓
电 话: 0421-6838129、0421-6838117
传 真: 0421-6762324
邮 箱: lgzblgjt@163.com
2024 年11月04日
物料信息: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料材质 |
采购数量 |
计划备注 |
需求人 |
1 |
A0001936 |
120吨转炉耐材整体包保 |
吨钢 |
2#转炉 |
|
2000000 |
|
|
1 |
A0001937 |
120吨转炉耐材整体包保 |
吨钢 |
3#转炉 |
|
2000000 |
|
|
技 术 协 议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120吨2#、3#转炉炉衬耐火材料及维护整体包保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范围:
1、 乙方参照甲方提供的转炉炉壳图及目前使用的砖型图、砌筑图设计转炉的耐材砌筑及砖型,炉容比要求0.93m³/t(120吨出钢量计算,具体关键部位详见相关技术要求)。
2、 提供转炉炉衬及维护所需材料:
(1)转炉炉衬耐火材料:永久层、工作层、出钢口座砖3套(出钢口方砖组合供货,方砖与四周调整砖分开供货)、砌筑用散料(捣打料、火泥、填充料)等,不含出钢口管砖(包括新炉衬首支岀钢口,由甲方滑板挡渣包保单位提供)及滑板挡渣所需相关备件及耐材。
(2)底吹供气元件:双环缝式底吹供气元件(6套/炉,供货明细详见相关技术要求)。采购甲方指定供货厂家:钢铁研究总院产品,提供购买发票(甲方核实)。
(3)维护用耐火材料:水基环保烧补料及其搅拌设备、手投料。
3、 负责转炉炉衬砌筑(含出钢口、底吹供气元件砌筑及相应资材的倒运及砌筑后现场清理)、炉衬维护(包括炉役期间补炉作业、底吹供气元件的维护)等相关业务。
4、 提供炉衬砌筑、炉衬维护所用的设备工具(包括叉车及日常维护、砌筑用各种工具、切砖锯片及相关安全防护装置,维护用搅拌机;甲方提供天车、砌炉塔、切砖机除外)。
二、 承包期限:
一个炉役期(以甲方确定的实际炉役周期为准)。
三、 结算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
结算费用=承包价格×当月所承包转炉生产的合格钢坯产量(优特钢厂提供每月合格钢坯产量)
四、 双方责任:
(一) 甲方:
1、 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作业要求和相关标准。
2、 负责向乙方下达有关作业计划,并有权对计划进行调整。
3、 负责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及考核。
4、 负责审核乙方提出的各类生产耐材的使用计划。
5、 负责保证承包区域内的水、电、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6、 甲方冶炼作业区按内部规定进行测液位、溅渣护炉(溅渣开始炉次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提出)和炉衬末期特护相关工作,并跟踪监督乙方炉衬测厚作业,根据实际测量结果可对乙方包保单位提出相关炉衬维护要求。
7、 负责指定现场备件、耐材堆放区域。
8、 负责提供乙方休息室。
9、 甲方电工、钳工等配合乙方区域包保内相关业务。
(二) 乙方:
1、 负责配置具有相关资质的管理、技术、砌筑、操作和维护人员,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跟班制,满足甲方现场实际生产需求,并符合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
2、 提供炉衬砖设计砖型尺寸图纸、砌筑图、砌筑配砖表及相关耐材材质单及性能指标要求,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生产。
3、 设计的转炉炉衬保证钢水能够全部出尽。
4、 炉衬砖必须按甲方审核后图纸和理化指标进行加工制作(炉底砖、出钢口座砖等需要浸油处理的必须浸油处理),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砖型材质设计应充分考虑现场工艺条件、薄弱部位、易粉化部位(加料侧、炉底、熔池、耳轴两侧等)侵蚀及废钢机械冲击,如甲方计划延长炉役周期,炉衬必须满足正常生产要求(炉衬砖各部位材质要求详见相关技术要求)。
5、 提供的耐火材料不得影响钢水质量。
6、 新炉衬首支出钢口由甲方滑板挡渣包保单位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发给乙方(出钢口耐材数量:3个,相关连接组件数量满足使用要求),滑板挡渣包保单位指派专业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安装并验收;乙方负责与甲方滑板挡渣包保单位进行沟通,保证炉衬砖能够按时发货,并负责将出钢口管砖与出钢口方砖进行组合安装。
7、 转炉炉衬砌筑方式:永久层采用烧镁砖砌筑,工作层采用镁碳砖砌筑,砌炉前应制定详细的砌筑方案,满足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8、 提供炉衬砖生产详细计划,并按甲方要求确定时间达到现场,出厂前必须对炉底、底吹供气元件等进行预组装,预组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保证现场砌筑要求。
9、 新炉衬砌筑时,乙方需提前做好施工人员及相关安全措施(搭建安全砌筑平台、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准备工作,必须满足甲方给定的砌炉计划进行,砌筑时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全程跟踪指导,搭建安全砌筑平台及安全走梯所需资材由乙方自备。
10、 炉衬砌筑过程中,所用砌炉塔的吊运和使用由乙方负责,相关接电工作由甲方电工负责。
11、 涉及用电、气、水介质时,必须按甲方指定接口进行相关工作,不得私自接入其它接口。
12、 承包期间对转炉炉衬耐材质量全炉役负责,生产过程中对相关耐材使用情况和甲方的相关炉衬测量结果进行跟踪,并制定好相关维护计划,原则上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炉衬维护工作,但因实际生产情况不能及时停炉修补的,乙方必须确保炉衬能够满足正常生产,且不得将此作为炉龄达不到寿命要求为借口。
13、 负责将新炉衬砌筑后的剩余耐材(不含转炉炉衬拆除的炉衬砖)、包装物(剔除甲方开炉用木托包装120-150个)及时回收处理出厂,保证现场清洁。
14、 对甲方提出的补炉要求,乙方必须全力配合进行补炉作业。
15、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作业要求和技术标准,不得擅自修改。
16、 负责提供该项目所需的相关备件及材料,并严格按图纸要求制作生产,为保证甲方安全连续生产,必须在甲方现场有充足的备件、材料准备,并按现场要求存放,保证场地的卫生清洁。
17、 提供新炉衬烘炉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并在烘炉作业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
18、 乙方自备中型送货车辆一台,国六排放标准,车况符合甲方门禁要求。
19、 试验新材料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
20、 更换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厂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试验。
21、 相关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厂纪、厂规,听从甲方正常生产组织,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负责管理落实实施。
22、 操作特种设备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进行操作,要求人证统一。
23、 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耐火材料的材质、形状和砌筑结构等。
24、 不允许分包、转包,合同到期要保证设备完整性和正常使用功能,保证甲方能够合格验收。
五、 相关技术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转炉炉衬使用寿命 |
≥15000炉 |
|
底吹供气元件使用寿命 |
≥15000炉 |
与炉龄同步 |
补炉作业 |
水基环保烧补料: |
不含天车及转炉运行时间 |
炉衬砌筑工期 |
≤96h |
不含出钢口砌筑、养护时间及砌筑期间甲方原因影响,但包含甲方跟踪砌筑期间检查不合要求返工时间,以砌筑炉底镁砖开始计时 |
转炉底吹供气元件供货明细(两座转炉):
序号 |
项目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1 |
环缝式底吹供气元件 |
转炉底吹供气元件本体 |
φ22-1200 |
12支 |
不锈钢 |
|
2 |
小接头 |
DN20 |
14支 |
不锈钢 |
与炉底供气管对焊 |
|
3 |
联接件 |
L100 |
13个 |
碳钢 |
|
|
4 |
螺栓、螺母及垫圈 |
M10 |
13套 |
碳钢 |
|
|
5 |
供气元件本体与炉底供气管焊接接头 |
长度200mm |
14支 |
不锈钢 |
使供气元件本体与底吹配管满足硬连接 |
|
6 |
上下护砖 |
上护砖 |
见图纸 |
16块 |
镁碳 |
|
7 |
下护砖 |
见图纸 |
16块 |
镁碳 |
|
|
8 |
底吹供气元件安装工器具及材料 |
定位杆 |
φ22-1350 |
7支 |
碳钢 |
|
9 |
炉内元件防砸帽 |
|
12支 |
碳钢 |
|
|
10 |
镁砂 |
|
1公斤 |
镁砂 |
填缝剂 |
关键部位砖型尺寸要求(mm):
序 号 |
关键部位炉衬砖尺寸要求 |
1 |
炉底中心砖到14环砖650 |
2 |
熔池转角15环16环砖650 |
3 |
熔池转角17环砖680 |
4 |
熔池转角18环到20环砖700 |
5 |
熔池转角21环砖650 |
6 |
熔池转角22环砖640 |
7 |
炉身1层到26层前大面90度范围690,耳轴及后大面640,两种长度砖过渡处设置一块660 |
8 |
炉身27层前大面90度范围650,耳轴及后大面640 |
9 |
炉帽28层680 |
10 |
炉帽29层到43层按图纸要求进行制作 |
炉衬砖各部位理化指标要求:
1、炉底:
项目 |
规格值 |
MgO% |
≥72 |
C% |
≥18 |
体积密度 g/cm³ |
≥2.90 |
显气孔率% |
≤4.0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35 |
高温抗折强度 Mpa(1400℃×0.5h) |
≥10 |
2、前后大面:
项目 |
规格值 |
MgO% |
≥76 |
C% |
≥18 |
体积密度 g/cm³ |
≥2.92 |
显气孔率% |
≤4.0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35 |
高温抗折强度 Mpa(1400℃×0.5h) |
≥13 |
3、耳轴:
项目 |
规格值 |
MgO% |
≥78 |
C% |
≥16 |
体积密度 g/cm³ |
≥2.93 |
显气孔率% |
≤4.0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35 |
高温抗折强度 Mpa(1400℃×0.5h) |
≥15 |
4、炉帽:
项目 |
规格值 |
MgO% |
≥76 |
C% |
≥14 |
体积密度 g/cm³ |
≥2.96 |
显气孔率% |
≤4.0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35 |
高温抗折强度 Mpa(1400℃×0.5h) |
≥10 |
5、出钢口座砖:
项目 |
规格值 |
MgO% |
≥76 |
C% |
≥14 |
体积密度 g/cm³ |
≥2.92 |
显气孔率% |
≤4.0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35 |
高温抗折强度 Mpa(1400℃×0.5h) |
≥8 |
六、 考核办法:
1、 因甲方原因导致相关耐材寿命、用时未能达到要求的,不进行考核。
2、 因乙方耐材原因导致钢水出不尽的,扣款500元/炉,并及时处理,未按要求处理的加倍考核。
3、 乙方提供的炉衬维护耐材必须满足现场环保要求,使用过程中若产生黑烟按5000元/次扣款,造成其它损失按实际损失额核定扣款。
4、 所用水基环保烧补料使用寿命及烧结时间必须满足规定要求,使用寿命每降低1炉扣款200元,烧结时间每增加1分钟扣款100元。
5、 需补炉作业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8h),甲方根据生产计划积极配合乙方补炉计划,未提前通知导致生产计划不能正常进行的2000元/次,造成其它影响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考核。
6、 因乙方耐材质量原因,需临时必须采取补炉维护的,导致减计划生产,每减产1炉扣款1000元。
7、 因乙方耐材质量原因,导致漏炉等重大事故的,扣款50000元/次,造成其它影响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考核;重复发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由乙方全额赔偿。
8、 因乙方耐材质量原因,导致底吹供气元件(要求≥4支管路)未能达到炉龄同步要求的,寿命在≤6000炉,扣款20000元;6000炉<寿命≤10000炉,扣款10000元;10000炉<寿命≤15000炉,扣款5000元;寿命>15000炉,扣款3000元。
9、 因乙方耐材质量原因,导致炉衬寿命未达到15000炉要求的,每降低100炉,扣除承包总价的1.5%,不到100炉的按100炉计,以此类推,炉役前期已支付款,根据考核要求测算后当月扣除,造成甲方的其它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10、 因乙方操作原因损坏甲方提供的设备、工器具,应修复或照价赔偿(从货款中扣除)。
11、 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指挥,扣款500-5000元/次。
12、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照甲方有关制度考核。
13、 乙方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行改变耐火材料的材质、形状和砌筑结构等,扣款20000-5000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考核。
14、 砌筑工期要求≤96小时,每超1小时扣款2000元。
15、 承包区域保持清洁,如未能按要求及时清理,扣款500-20000元/次,涉及公司级考核的按实际金额进行扣款。
16、 在使用过程中,甲方人员发现耐材出现问题,甲方有权停止使用。
17、 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考核2000-10000元/次,造成其它影响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考核。
18、 甲方对包保物资实行零库存管理,即甲方不提供库存,乙方在甲方附近自行备库,满足风、雨、雪、防疫等特殊情况下的生产需要。甲方定期对乙方仓库及库存情况进行抽查,如无自备仓库,扣10000元/月;库存物资低于10天,视情况扣1000-20000元/次。
19、 乙方在合同期内申请终止合同,需提前120天通知甲方,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由乙方全额赔偿。
20、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优特钢厂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